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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存量土地,广义上讲是泛指城乡建设已占有或使用的土地,狭义上讲是指现有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闲置未利用土地和利用不充分、不合理、产出低的土地,即具有开发利用潜力的现有城乡建设用地。

  所要盘活的存量土地主要是指狭义上讲的存量土地。当然土地利用是否充分合理是一个相对概念,它既要受制于土地本身所具备的自然条件和自然特征,还必须与当时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的方式与水平、土地使用的制度与政策、有关土地利用的规划限制等相适应。

  盘活存量土地就是要通过明晰土地产权,量化土地资产价值,促使存量土地资产以不同的价格进入相应市场进行交易,实现土地的产权流动与重组,达到生产要素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方法:

  (1)制定存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在确切查清存量土地的位置、数量、利用结构的前提下,预测存量土地的供求状况,制订年度计划。

  (2)通过控制增量来盘活存量,通过合理高效地注入增量来启

  动存量。控制增量能使现有存量土地升值,调动利用现有存量土地

  的积极性,使存量土地得以盘活。

  (3)盘活存量土地以行政手段去引导,经济手段来实现,即政府通过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控制和引导,同时运用地价杠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盘活存量土地的利益驱动机制。

  (4)培育一个规范的土地市场,建立一个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的土地合理流转、配置的有效机制,即要产权明晰、资产量化、用途定位、交易入市。

  (5)实行存量土地储备制度。对有闲置土地的单位一律不审

  批新的用地,促使其尽快开发利用,对那些近期不能使用的土地要制订相应的政策有偿予以收回,作为储备来调解区土地供给和要求。

  (6)制订存量土地开发利用配套政策。盘活存量土地必须调动有关税费等方面制订出一系列优惠政策。对按照规划实行退二进

  三的企业,政府应将土地收益大部分返还企业,用于搬迁、扩大生

  产和职工安置,对闲置的厂房允许依法出租转让。对一次性交纳出

  让金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年租制。对拆迁安置量大、开发成本高的

  旧城改造,可适当提高容积率,降低出让金,减免有关税费,提高

  开发商的积极性,鼓励旧城改造。

  (7)做好存量土地的登记造册工作,在此基础上为企业做好盘活存量土地的招商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参与企业资产优化配置的

  全过程,协助企业选择最佳的土地配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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